释义 |
警察有时不作为,督促警察处理,如果他们还不调查,可以向检察院,寻求立案监督。如果他不办案,可以有以下方式解决: 1、你可以到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2、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立案监督; 3、可以向法院提出自诉。 一、人失踪了,派出所不立案怎么处理 人失踪了,派出所不立案可以向检察院反映。被害人遭受不法侵害,但派出所不予立案时,可以有以下两种救济途径: 1、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要求上级公安机关督促下级公安机关立案; 2、是可以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提出,请求检察院予以监督。 在遇到不法的事情时,任何人都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至于能不能管辖能不能立案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有些是因为派出所没有管辖的权利,如果属于应当立案但公安机关没有立案的情况,可以及时向上一级机关反映,也可以请求人民检察院予以立案监督。 二、欠款人被公安抓了怎么办 如果被警察抓走的话可能会有两方面的结局,第一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拘留一段时间就出来了,到时你再跟他主张债权就可以了。第二情况严重的话欠款人可能面临着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到法院正式受理检察院的案件时,你同时向同一个法院提起自诉案件就可以 三、控告书交给公安不立案怎么办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公民对侵害自身权益的犯罪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要求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但是公安机关认为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即不作刑事案件办理。控告人如认为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做法不当,可有三种救济方式:一是向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二是请求人民检察院予以立案监督;三是提起自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