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洛宁防疫中心24小时咨询电话为0379-66231515。 洛宁防疫政策具体如下: 1、主动排查来(返)宁人员; 乡镇(街道)要强化对疫情防控的管理,建立常态化来(返)洛人员主动排查机制,加大对网格的巡查、检查频次,核查来(返)宁人员信息,督导落实相应管理措施。 2、严格来(返)宁报备; 有市域外旅居史的来(返)宁人员,要提前向目的地村(社区)、宾馆酒店或单位进行电话报备,抵宁后落实“落地检”或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规范卡口管理; 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疫情防控服务站点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严格查验来(返)宁人员“两码一证”(行程码、场所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严格风险人员管控; 境外来(返)宁人员,在第一入境地隔离期满,返宁后落实“3天居家隔离”,在隔离的第1、2天各开展1次抗原自测,第3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