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把人腿打骨折算轻伤吗 |
释义 | 算 打成骨折是轻伤,在医学界轻伤鉴定标准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轻伤标准都有哪些,如何认定 受害人身体不同位置受到伤害,有不同的轻伤标准,包括颅脑、脊髓损伤,面部、耳廓损伤,听器听力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盆部及会阴损伤,脊柱四肢损伤,手损伤,体表损伤,以及其他损伤。轻伤又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以手损伤为例,以下两种情况属于轻伤一级: 1、一只手的功能累计丧失16%。 2、一只手的拇指缺失或离断,尚未超过指间关节。其他具体的轻伤判定标准可参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如果行为人是故意实施伤害行为造成轻伤的话,则会构成故意伤害罪,除了要对伤者作出赔偿外,同时还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过失致人轻伤的话,则不会构成犯罪。 一、颅脑、脊髓损伤 1. 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 2. 轻伤二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5.1.5 轻微伤 a)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 b)头皮擦伤面积5.0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c)头皮创口或者瘢痕。 二、面部、耳廓损伤 1. 轻伤一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d)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e)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f)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g)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h)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i)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 j)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 k)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 m)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n)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 o)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2. 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g)眼睑缺损。 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i)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k)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l)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m)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n)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 o)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 p)舌缺损。 q)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r)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 s)损伤致张口困难Ⅰ度。 t)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 u)颧骨骨折。 三、听器听力损伤 1. 轻伤一级 a)双耳听力障碍(≥41dB HL)。 b)双耳外耳道闭锁。 2. 轻伤二级 a)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 b)听骨骨折或者脱位;听骨链固定。 c)一耳听力障碍(≥41dB HL)。 d)一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伴同侧听力减退。 e)一耳外耳道横截面1/2以上狭窄。 四、视器视力损伤 1. 轻伤一级 a)外伤性青光眼,经治疗难以控制眼压。 b)一眼虹膜完全缺损。 c)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双眼中度视力损害。 d)一眼视野半径30o以下(视野有效值48%以下);双眼视野半径50o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2. 轻伤二级 a)眼球穿通伤或者眼球破裂伤;前房出血须手术治疗;房角后退;虹膜根部离断或者虹膜缺损超过1个象限;睫状体脱离;晶状体脱位;玻璃体积血;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出血;外伤性黄斑裂孔;外伤性脉络膜脱离。 b)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外伤性白内障;外伤性低眼压;外伤性青光眼。 c)瞳孔括约肌损伤致瞳孔显著变形或者瞳孔散大(直径0.6cm以上)。 d)斜视;复视。 e)睑球粘连。 f)一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原单眼中度以上视力损害者,伤后视力降低一个级别。 g)一眼视野半径50o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五、颈部损伤 1. 轻伤一级 a)颈前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6.0cm以上。 b)颈前三角区瘢痕,单块面积10.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12.0cm2以上。 c)咽喉部损伤遗留发声或者构音障碍。 d)咽或者食管损伤,遗留吞咽功能障碍(只能进半流食)。 e)颈总动脉血栓形成;颈内动脉血栓形成;颈外动脉血栓形成;椎动脉血栓形成。 2. 轻伤二级 a)颈前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5.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颈前部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6.0cm2以上。 c)甲状腺挫裂伤。 d)咽喉软骨骨折。 e)喉或者气管损伤。 f)舌骨骨折。 g)膈神经损伤。 h)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 六、胸部损伤 1. 轻伤一级 a)心脏挫伤致心包积血。 b)女性一侧乳房损伤,丧失哺乳功能。 c)肋骨骨折6处以上。 d)纵隔血肿;纵隔气肿。 e)血胸、气胸或者血气胸,伴一侧肺萎陷30%以上,或者双侧肺萎陷均在20%以上。 f)食管挫裂伤。 2. 轻伤二级 a)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者乳腺导管损伤。 b)肋骨骨折2处以上。 c)胸骨骨折;锁骨骨折;肩胛骨骨折。 d)胸锁关节脱位;肩锁关节脱位。 e)胸部损伤,致皮下气肿1周不能自行吸收。 f)胸腔积血;胸腔积气。 g)胸壁穿透创。 h)胸部挤压出现窒息征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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