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登记要带什么? |
释义 |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需要户口簿、身份证和签字声明。办理流程包括双方到民政局提出申请,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在登记员面前亲自签名或按指印。民政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即可登记。 法律分析 一、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出具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 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 本人需签署声明,声明无配偶且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办理结婚证的手续流程如下: 1. 男女双方需持所需证件一起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 双方当事人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 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的“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手印。 4. 婚姻登记机关将审核双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将准予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