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 1、小规模纳税人。即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或除前述以外,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 2、一般纳税人。 法律客观: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