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灵活就业社保条件 |
释义 | 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社保,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年龄在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2. 有固定住所或经济补偿能力;3. 无劳动关系或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不超过6个月。 灵活就业是指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全日制工作,如兼职、自由职业等形式的就业方式。广州市实施灵活就业社保政策,旨在保障灵活就业者的社会保障权益,让他们享受到国家和地方提供的基本社会保险福利。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穗人社发〔2017〕72号)规定,参加城镇居民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具备年龄、住所和劳动关系等三个基本条件。 广州市灵活就业者还能享受哪些社保福利?广州市灵活就业者可以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三项基本社会保险。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包括门诊、住院、生育等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为灵活就业者提供离退休后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保福利。 在广州市,灵活就业者参保条件较为宽松,但需要符合年龄、住所和劳动关系等基本条件。 【法律依据】: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穗人社发〔2017〕72号)第三条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居民社会保险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二)有固定住所或经济补偿能力; (三)无劳动关系或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不超过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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