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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委托权限不明确的法律后果
释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都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即委托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中具体列明这些授权,仅有全权代理字样,不能视为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在一般授权的情况下,诉讼代理人仅享有纯程序性质的权利,如申请回避、提出管辖权异议等。如果当事人需要代理人实施与某些实体权益相关的诉讼行为,则必须在一般授权的基础上进行特别授权,这些与实体相关的诉讼行为就是如上提到的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等。
    一、授权委托书需要公证吗
    一般的个人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但办理房产等产权登记手续的授权委托书,登记部门很难判定真伪,为了慎重起见,要求公证。
    《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委托书公证需要的材料
    委托书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授权他人以自已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办理委托书公证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及其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与委托书事项相关的权利证明;委托书文本;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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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3:4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