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并手续需要注意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合并手续的注意事项:一是异议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二是对债权人的保护措施。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一、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 1、股东会决定。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自股东会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对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进行验资。 6、收集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起草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7、根据其它相关规定,减少注册资本涉及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修改公司章程。 8、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9、全体股东足额缴纳出资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二、公司合并必须清算吗 公司合并不需要进行清算,只要合并各方协议一致,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三、两公司合并债权人有权反对吗 可要求返还财产或提供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 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 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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