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外地媳妇户口不在本地不可以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缴费机制如下: 1、农民个人每年的缴费标准不应低10元,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可以相应提高缴费标准。乡镇企业职工不含以农民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是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县人民政府确定; 2、有条件的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应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适当扶持。扶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类型、出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但集体出资部分不得向农民摊派。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3、地方财政每年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资助,不得低于人均10元,具体补助标准和分级负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地方各级财政可适当增加投入。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每年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外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按人均10元安排补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