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实体店买了东西不给退不合法,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同时,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是什么?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是什么?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