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代亲戚可以结婚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可以,关系如果是第四代旁系血亲了,是可以结婚的。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 姨母、舅父、从母姊妹(姨姊妹)、从母兄弟(姨兄弟)、舅表兄弟、舅表姊妹和自己同源于外祖父、外祖父母,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伯父、叔父、姑母、从父兄弟(叔伯兄弟)、从父姊妹(叔伯姊妹)、姑表姊妹、姑表兄弟和自己同源于祖母、祖父,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甥女、甥男、侄女、侄男和自己同源于母父,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从父姊妹、从父兄弟是指自己从父(叔伯父)的子女。又叫叔伯姊妹、叔伯兄弟。“堂亲”是指和自己同姓同吃同住的姊妹兄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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