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档案寄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怎么办 |
释义 | 毕业生档案放在人力资源保障局之后,可以先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查询。如果是刚刚毕业的,直接拿着报道证去,提供保管档案的服务的机构各地人才市场、各区、县人才市场及街道办等。如果是超过了报道证的时效,需要到所属市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开证明,办理存档。两年后可以在人社局开办的代理中心办理人事代理,交代理费,开始计工龄。其实不到两年也可以去办理,随时可以办代理。 下列文件材料需要永久保管:上级下达任务的文件;标准报批稿;标准编制说明及其附件;意见汇总处理表;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函审结论;标准报批公文;标准申报单;标准发布本;标准正式出版本;标准修改通知单及其附件;标准作废通知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二条 从事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九条 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对档案的利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适宜档案保存的库房和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安全工作机制,加强档案安全风险管理,提高档案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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