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档案寄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怎么办 |
释义 | 毕业生档案放在人力资源保障局之后,可以先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查询。如果是刚刚毕业的,直接拿着报道证去,提供保管档案的服务的机构各地人才市场、各区、县人才市场及街道办等。 如果是超过了报道证的时效,需要到所属市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开证明,办理存档。两年后可以在人社局开办的代理中心办理人事代理,交代理费,开始计工龄。其实不到两年也可以去办理,随时可以办代理。 下列文件材料需要永久保管:上级下达任务的文件;标准报批稿;标准编制说明及其附件;意见汇总处理表;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函审结论;标准报批公文;标准申报单;标准发布本;标准正式出版本;标准修改通知单及其附件;标准作废通知单。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见附件1)。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拓展公共服务内容。要完善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推进服务的规范化和精细化,不断满足服务对象的基本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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