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流程:1.毕业生就业协议鉴证:毕业生登录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平台进行备案,携带相应材料至窗口办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所有联);毕业生将已鉴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交还学校办理就业报到手续。2.毕业生就业报到:毕业生携带相应材料至窗口办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留存联);《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窗口现场审核材料,并在《就业报到证》上盖章;3.应届毕业生落户(非园区生源):户口在学校集体户口的(本市):毕业生携带以下材料至相应派出所办理落户:《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鉴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常住人口登记表》。 法律依据:《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户口迁入,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一)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二)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的本市生源的中专毕业生、技(职)校毕业生;(三)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其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者失业未婚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