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体骨折等级鉴定标准 |
释义 | 法律分析:骨折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患者骨折的部位,骨折的数量以及骨折的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伤残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具体的等级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定。 一、什么骨折还是评不上残 骨折没有评上残是因为骨折情况没有达到评残等级的标准。评残等级是有规定的标准的,是否能进行评残,是需要通过鉴定的。若进行鉴定后,证明其确实存在功能障碍或者残疾,才会评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的,伤残等级一般可以评为十级伤残。但是,很多地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为,单纯的手指、脚趾骨折,不能认定为十级伤残。 因此,骨折没有达到评残标准,不能评残。但是,这并不是绝对的,只是在有的地方,骨折评不上残。 二、工伤骨折内固定算几级伤残 工伤骨折内固定算十级伤残,最终的鉴定结果要根据骨折后最终的恢复情况来进行判断。对于一般部位的骨折,如在进行手术治疗后,后期骨折完全愈合,对患者的日常生活、工作能力影响较小的,大多鉴定等级为十级。如在手术后出现骨折延迟愈合或不愈合,对患者日常生活以及工作有较大影响的,大多数鉴定等级为九级甚至更高。 三、骨折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劳动者因工负伤,如构成骨折,已属于比较严重的伤情,我们建议劳动者被确认工伤后,在伤情稳定时或者停工留薪期满时,去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等相关鉴定,在具体的鉴定结论确定后,方可明确相关赔偿的事实依据。如工伤职工的骨折,经鉴定无伤残等级的,那么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以下实际产生的赔偿项目: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如工伤职工的骨折,已经构成伤残,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还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是,具体的赔偿数额,仍需要根据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资水平、解除劳动关系时间、所在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的标准具体计算才可以最终确定。在此无依据的猜测没有任何意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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