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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抑郁症导致的死亡保险会赔么
释义
    1、意外险:从目前的司法实践看,抑郁症引发的自杀,正常情况下意外险不予理赔。因为自杀不属于意外情况,意外的意思是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的、非本意的;寿险产品均有”保单生效两年内的自杀免责条款”,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后两年内自杀,保险公司是免责的。
    2、寿险:买寿险之前会有一条免责条款,就是在买保险之后的两年之内,自杀是不在保障范围之内。但如果被保人是在保单生效两年之后自杀的,其实是可以得到理赔的,至于什么原因导致自杀的,是抑郁症引起,还是其他原因,保险公司是不会管的。
    一、意外险鉴定标准
    意外险鉴定标注:1、外来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等。2、突发的,指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3、意外发生的,指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等。4、非疾病的造成的。5、身体受到伤害,意外伤害的对象必须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所属部位,且伤害事实成立。
    二、不经本人同意买保险是否合法
    公司是可以给员买商业保险的,而且其中商业保险是必须购买的,商业保险主要包括两部分,财产险和人身险。
    1、团体意外险,主要防范意外类风险,包含:意外伤害、意外医疗、交通意外、意外住院津贴;
    2、团体寿险,主要防范身故类风险,包含:一年定期寿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
    3、团体健康险,主要防范健康类风险,包含:重大疾病保险、补充住院、住院津贴、补充门急诊;
    4、团体养老保险,主要为员工提供养老保障,包含: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前三类保险都是比较基础性的,而其中意外伤害、意外医疗、交通意外、一年定期寿险、重大疾病保险、补充住院比较普遍;养老保险都是长期险,员工退休之后领取,而养老保险的分红险和万能险是比较普遍的。企业对好不好,看看给买什么额外保障就知道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第四十四条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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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5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