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个体清税证明怎么申请办理
释义
    法律分析:1.办理清税证明前,先打开电子税务局,把当期的增值税、附加税、个税、以及各类年报,统统都申报完毕。2.如果注销前手里还有未开完的发票,填写发票缴销表,把所有的空白发票全部缴销。3.购买了税控机开具发票的企业,填写发票税控机缴销表,把开票系统缴销。4.企业有进出口权的,填写出口退(免)税备案撤回申报表,填好后,还需要拷备电子数据,然后前往税局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5.企业注销前,都需要清算企业的资产,同时办理清税证明,税局也会核查企业的清算情况,所以,还需要制作一份清算报告书,列明企业的资产清算情况。6.以上5步都办理完结后,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主要填写公司的基本信息、注销原因、附送的资料,然后盖上公司的公章。7.税局收到申报表后,会核查公司1-5步的内容是否办理完结,同时会核查公司是否清缴了税款,如果有必要还会核查公司的账本,核查没有问题后,就会出具一份盖有税局印章的《清税证明》给申请的公司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 19:3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