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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孩子的钱是共同财产吗
释义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离婚孩子的钱是共同财产吗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离婚孩子的钱是共同财产吗
    孩子的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子女,当钱存入孩子名下时钱已经属于孩子的财产了。离婚时孩子的财产不应被算作夫妻共同财产。该财产作为孩子的个人财产,由抚养孩子的那方代为保管。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时抵押了的财产能分割吗?
    这种情况很多,最常见的是家庭买房子都是按揭买的,银行既是债权人又是抵押权人,然后离婚时房子按揭还没还完,要分割房子,可以吗?
    答案是可以的,物权法只是规定抵押财产在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不能转让,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夫妻共有的抵押财产,系抵押财产的分割而非抵押财产的转让,其不会导致抵押财产价值的减少,且抵押权具有不可分性,不会因抵押财产的分割而影响抵押权的效力及其实现,故不适用上述规定,即无须经抵押权人同意;人民法院不得以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为由,认定分割协议无效。
    同时,向银行按揭买房的情形,法院通常在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的同时,亦会判决由其承担债务的归还责任。
    不动产的分割,通常是有一方获得房子,另外获得金钱补偿。如果先前房子就登记在一方名下,这个过程就不需要再办理过户登记,但是如果房子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当事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必须首先经抵押权人同意,房产登记部门亦会告知当事人只有取消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后方可过户。那么此时办理过户手续只有两个办法:
    第一、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抵押登记;
    第二、与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
    对准备离婚的夫妻,婚后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要进行分割。对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协议或是约定,原则是每人一半。适当照顾带孩子的。如果一方有过错,比如出轨、家暴、虐待家庭成员等,可以少分。如果没有这种情况,一般是均分,适当照顾付出多的一方。所以,准备离婚的夫妻,首先确定共同财产范围,然后确定双方有无过错,最后确定谁对家庭付出多。
    夫妻有一方出轨离婚可以净身出户吗
    一、夫妻有一方出轨离婚可以净身出户吗
    因一方出轨离婚,出轨的一方可以净身出户,不过要区分不同的情况。
    1、夫妻婚前签订了忠诚协议,协议中有关于一方违反忠实义务,则净身出户的相关约定。忠诚协议是夫妻双方为了维护婚姻而自愿签订的协议,属于有效协议,因此协议内容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如若一方出轨违反了忠诚协议,则会净身出户。
    2、出轨一方出于愧疚或是为了追求自由主动选择净身出户,或者以净身出户作为离婚条件;双方达成一致,出轨一方就净身出户。
    3、法律规定。就现有的法律规定,没有一条规定出轨一方应当净身出户,也就是说夫妻双方没有在婚前或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忠诚协议或是达成离婚协议,而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夫妻婚姻关系时,几乎不可能实现出轨一方净身出户的目的。
    二、“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保婚文书有没有效力
    当前,许多人在婚前婚内签订一纸“保婚”文书,而“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得双方打消离婚念头,一心一意的经营好婚姻。但是,这些协议究竟有没有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协议书》由当事人双方签字认可,如无相反证据证实杨某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时,《协议书》内容应视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应予支持。
    如《协议书》约定“一方提出离婚,协议无效”的约定,因限制他人离婚自由,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而无效,其无效不影响协议书其他条款的效力。
    根据现行《民法典》的规定,出轨不是法定的离婚理由,只有形成同居关系的出轨才是法定离婚理由。另外,出轨也不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原因,只有构成同居关系的出轨才是法定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理由。此处的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在一起或者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离婚孩子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离婚孩子钱属于共同财产吗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离婚孩子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孩子的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子女,当钱存入孩子名下时钱已经属于孩子的财产了。离婚时孩子的财产不应被算作夫妻共同财产。该财产作为孩子的个人财产,由抚养孩子的那方代为保管。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时抵押了的财产能分割吗?
    这种情况很多,最常见的是家庭买房子都是按揭买的,银行既是债权人又是抵押权人,然后离婚时房子按揭还没还完,要分割房子,可以吗?
    答案是可以的,物权法只是规定抵押财产在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不能转让,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夫妻共有的抵押财产,系抵押财产的分割而非抵押财产的转让,其不会导致抵押财产价值的减少,且抵押权具有不可分性,不会因抵押财产的分割而影响抵押权的效力及其实现,故不适用上述规定,即无须经抵押权人同意;人民法院不得以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为由,认定分割协议无效。
    同时,向银行按揭买房的情形,法院通常在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的同时,亦会判决由其承担债务的归还责任。
    不动产的分割,通常是有一方获得房子,另外获得金钱补偿。如果先前房子就登记在一方名下,这个过程就不需要再办理过户登记,但是如果房子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当事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必须首先经抵押权人同意,房产登记部门亦会告知当事人只有取消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后方可过户。那么此时办理过户手续只有两个办法:
    第一、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抵押登记;
    第二、与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
    对准备离婚的夫妻,婚后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要进行分割。对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协议或是约定,原则是每人一半。适当照顾带孩子的。如果一方有过错,比如出轨、家暴、虐待家庭成员等,可以少分。如果没有这种情况,一般是均分,适当照顾付出多的一方。所以,准备离婚的夫妻,首先确定共同财产范围,然后确定双方有无过错,最后确定谁对家庭付出多。
    保险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割
    一、婚前购买的保险离婚时如何处理?
    (一)婚前购买的保险,如果在婚前已经全部缴费,归个人所有。
    (二)婚前父母出钱,明确为自己子女购买的保险,归其个人所有。
    (三)保险于婚前购买,婚后继续缴费的,离婚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缴纳的保费需要给对方一半补偿。
    (四)婚前购买的理财型保险(如年金险、增额终身寿险等),婚后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进行分割。
    二、婚后购买的保险离婚时如何处理?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为自己购买还是为配偶购买的保险,一般来讲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进行分割,具体包括以下处理方式:
    (一)退保,分割现金价值
    长期的重疾险是有现金价值的,退保时能够取回一些钱。夫妻双方离婚时若都不想要这份保险,可以申请退保,平分退回的现金。
    (二)协商,补偿现金价值
    如果保险买得早,一方以现在的身体条件很难再买到新的保险,可以选择不退保,协商补偿对方一定比例的现金价值,以保留原有的保单。当然根据需要,男女双方还可以协商变更投保人及受益人。
    三、哪些保险离婚时不必分割?
    离婚时并不是所有的保险都需要进行分割,对于离婚时不必分割的保险,上述已经提到了两种,这里我们再总结一下:
    (一)婚前购买并且已经缴费结束的保险,归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必分割。
    (二)父母为子女一方出钱购买的保险,归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必分割。
    (三)一方因伤残或疾病获得的保险金,归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必分割。
    (四)父母不幸身亡,子女一方作为受益人获得的理赔金,离婚时不必分割。
    (五)为达到资产隔离的目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后,用公证后的个人财产购买的保险,离婚时不必分割。
    保险在个人、家庭以及家族企业进行风险规划和资产配置时都是良好的财富管理工具。保险可以是年迈时体面生活的保障,可以是对子女关爱的责任体现,可以是家庭对抗意外风险的工具。但夫妻离婚时应尽可能地友好协商,不应因“保险”的分割而使得双方针锋相对。
    彩礼钱离婚算共同财产吗?
    彩礼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具体情况规定:
    1、依据我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彩礼是对女方父母赠送的,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女方父母收受彩礼后在婚后赠送给女方的,可以认定为婚姻共同财产,但表明只赠送给女方的除外。
    一般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婚后给的彩礼钱是共同财产的吗
    1、婚后给的彩礼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彩礼是婚后获得的,则只要赠与人没有特别表示只赠与夫妻中的一方的,则认定彩礼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则彩礼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3、所以婚后给的彩礼是否为共同财产要看赠与人的表示确定。
    婚前父母给的钱是共同财产吗
    婚前父母给的钱,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时孩子的钱算共同财产么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离婚时孩子的钱算共同财产么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离婚时孩子的钱算共同财产么
    孩子的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子女,当钱存入孩子名下时钱已经属于孩子的财产了。离婚时孩子的财产不应被算作夫妻共同财产。该财产作为孩子的个人财产,由抚养孩子的那方代为保管。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时抵押了的财产能分割吗?
    这种情况很多,最常见的是家庭买房子都是按揭买的,银行既是债权人又是抵押权人,然后离婚时房子按揭还没还完,要分割房子,可以吗?
    答案是可以的,物权法只是规定抵押财产在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不能转让,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夫妻共有的抵押财产,系抵押财产的分割而非抵押财产的转让,其不会导致抵押财产价值的减少,且抵押权具有不可分性,不会因抵押财产的分割而影响抵押权的效力及其实现,故不适用上述规定,即无须经抵押权人同意;人民法院不得以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为由,认定分割协议无效。
    同时,向银行按揭买房的情形,法院通常在判决房产归一方所有的同时,亦会判决由其承担债务的归还责任。
    不动产的分割,通常是有一方获得房子,另外获得金钱补偿。如果先前房子就登记在一方名下,这个过程就不需要再办理过户登记,但是如果房子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当事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必须首先经抵押权人同意,房产登记部门亦会告知当事人只有取消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后方可过户。那么此时办理过户手续只有两个办法:
    第一、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抵押登记;
    第二、与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
    对准备离婚的夫妻,婚后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要进行分割。对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协议或是约定,原则是每人一半。适当照顾带孩子的。如果一方有过错,比如出轨、家暴、虐待家庭成员等,可以少分。如果没有这种情况,一般是均分,适当照顾付出多的一方。所以,准备离婚的夫妻,首先确定共同财产范围,然后确定双方有无过错,最后确定谁对家庭付出多。
    一般离婚财产分割多少天可以上诉
    一、一般离婚财产分割多少天可以上诉
    离婚财产分配不公上诉期一般是15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的条件:
    (1)合格的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2)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上诉。
    共同诉讼人上诉期的计算,因共同诉讼的种类不同而不同。必要共同诉讼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应以最后一个收到裁判的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来计算。因为在必要共同诉讼中,任何一个共同诉讼人在他的上诉期间内,都有提起上诉的权利。只有在共同诉讼中最后一人的上诉期届满后,裁判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3)应当提交上诉状。上诉状不但表明与对方当事人在民事权利上有争执,而且表明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判有异议,不仅要求上级人民法院确认自己的权利,而且要求变更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判,通过变更裁判,以达到维护自己权利的目的。
    二、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对财产的分配原则上婚后财产是一人一半。但也有特殊情况,如下: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3、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法律上是没有什么假离婚这一说的,一旦夫妻双方领了离婚证,从法律层面来讲,就不再是夫妻关系,即使法院也不能强迫夫妻二人再恢复婚姻关系,除非双方自愿复婚。如果确实因为某些原因办假离婚,并且签订了不公平的财产分割协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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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3:2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