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在商标法中的规定如下: 1、商标注册的审查。商标局对注册申请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2、商标注册的核准。法律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且该商标在核准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