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所内迁移。凭户口簿和公民身份证直接到北京市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的迁移;属婚迁的,须再提交结婚证和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与建房办理迁移的,须再提交房产证复印件、所间迁移。凭户口簿和公民身份证到北京市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再提交结婚证和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与建房办理迁移的,须再提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跨区迁移。凭户口簿和公民身份证到北京市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再提交结婚证和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与建房办理迁移的,须再提交房产证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法律客观: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