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股权投资风险的原因: 1、主观风险,股权投资主体由投资方、被投资方两大要素构成,前者是资金持有者,后者是资金需求者,投资主体操控失误是引起风险的主要原因。 2、客观风险,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处于改革阶段,金融集资模式依旧存在着许多风险,一些客观因素会造成股权投资风险,这与市场环境、国家政策等因素相关。《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