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征税有哪些税收管辖权 |
释义 | 税收管辖权分为以下三种: 1、地域管辖权,又称来源地管辖权,也就是一国对于来源于本国的所得有权征收税款,它根据纳税人的所得和财产价值是否来源于本国境内行使征税权,而不论纳税人是否为本国的公民或居民; 2、居民管辖权,也就是一国对于依照税法规定属于本国居民的纳税人有权征收税款。它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来自世界范围的全部所得和财产行使征税权。居民管辖权行使的关键是确定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居民身份。居民管辖权被大多数国家所采用; 3、公民管辖权,又称国籍税收管辖权,也就是一国对拥有本国国籍的纳税人有权征收税款。它是一国政府对具有本国国籍者在世界范围内取得的所得和拥有的财产行使征税权。公民是指取得一国法律资格,具有一国国籍的人,不仅仅包括个人,也包括团体、企业或公司。 税收管辖权是国家税权的组成部分。税收管辖权,实质上是一种征税权,它是国家在其主权管辖范围内享有的税权,是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的体现,具有独立性和排他性。税收管辖权是国际税法中一个基本范畴,是分析国际税收关系的前提,国家之间税收权益的协调,必须彼此相互尊重其税收管辖权。税收管辖权意味着一个国家在税收方面行使权力的完全自主性,以及在处理本国事务时所享有的不受外来干涉和控制的权力。税收管辖权一般由该国政府行使,基于这种权力,一国政府可以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何种税、征多少税以及如何征税。税收管辖权既是一国政府确定纳税人、税种和税率并行使征税的实体权力,又是在国际税法领域,处理国家间税收利益冲突、避免重复征税与反避税方面的征管权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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