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非婚生子女如何办理户口 1、非婚生子女办理户口如下: (1)到户籍所在地或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 (2)携带相关的身份证件和缴费证明,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登记; (3)孩子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委托,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二、办理户口本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2、结婚证或离婚证; 3、子女的出生证; 4、房产证; 5、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6、单位出具的集体户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 7、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 8、收养证或解除收养的证明材料; 9、申请人本人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