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免税额也称免征额,是指税法中规定的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减免税额是减税金额和免税金额的统称。所得税减免税额是企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时候,能够减免的税额另外还有一部分是直接免税的的收入,这两部门的合计就是减免税总额。累计免税收入是指本年的符合条件的收入的内容具体如下: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 4、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5、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第七条 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第八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