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签署和实施的重要多边税制协调公约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1. 广泛的双边税收协定网络,与超过100个国家缔结了税收协定; 2. 签署互相执法援助协定,加入了多边反避税组织。 3. 加入了全球多边税收组织,包括「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互助税收条约网络」;「联合国税收委员会」;「国际税收和投资组织」等。 此外,在跨境税收合作中,中国也加强了与全球231个国家和地区的涉税合作,积极推进税收信息交换和掌握跨境交易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六条 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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