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别防卫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特别防卫的要点: 1、特别防卫需要满足成立正当防卫的基本条件。 2、特别防卫只适用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3、特别防卫不能在不法侵害结束后继续打击不法侵害人。 4、特别防卫仅在保护人身安全时成立,保护其他法益不适用特别防卫。 法律分析 特别防卫的成立条件如下: 1、特别防卫首先应具备成立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主观这四个基本条件。 2、特别防卫还必须具备特定的对象条件,既只有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时,才成立特别防卫;而对于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非暴力犯罪、轻微暴力犯罪、一般暴力犯罪进行正当防卫时,不适用特别防卫。 3、实施特别防卫应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时间上不当。即使是遇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也不允许在不法侵害结束后继续打击不法侵害人。 4、只有当上述犯罪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即防卫人为保护人身安全进行防卫时,才能成立特别防卫;保护其他法益时,则不能成立特别防卫。 拓展延伸 特别防卫:成立条件与适用范围 特别防卫是刑法中的一种正当防卫形式,其成立条件与适用范围具有重要意义。特别防卫的成立条件包括被害人遭受非法侵害、危害程度达到一定程度、紧急情况下采取的防卫行为必须符合必要性原则等。特别防卫适用范围主要涉及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安全等方面。在实践中,特别防卫的成立条件和适用范围的解释和适用需要综合考虑具体案件的情况,以确保正当防卫权利的实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因此,对特别防卫的成立条件与适用范围的深入研究和理解对于法律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特别防卫作为刑法中的一种正当防卫形式,其成立条件与适用范围具有重要意义。成立条件包括被害人遭受非法侵害、危害程度达到一定程度、紧急情况下采取的防卫行为必须符合必要性原则等。适用范围涉及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安全等方面。在实践中,需要综合考虑具体案件情况,确保正当防卫权利的实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特别防卫的成立条件与适用范围的深入研究和理解对于法律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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