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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有哪些?
释义
    意外伤害保险(AccidetIj
    yIs
    ace)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中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意外伤害保险有三层含义:
    ①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的。
    ②被保险人必须因客观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残废的结果。
    ③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险人遭受人身伤亡的结果,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1.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内容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量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死亡、残废、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
    2.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项目
    (1)死亡给付
    (2)残废给付意外死亡给付和意外伤残给付是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责任,其派生责任包括医疗给付、误工给付,丧葬费给付和遗族生活费给付等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五条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应当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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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9:0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