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总的有以下三种:一:1800元除以30天或者31天,约等于60元每天。(周末也有工资的)二:1800元除以21.75,约等于82.76元每天。(周末没有工资,算工作日的平均数的)三:1800除以22天或21天,约等于82元每天。(只算工作日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