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哈尔滨拆迁补偿政策 |
释义 | 哈尔滨市市区房屋拆迁补助补偿规定的内容有总则,拆迁管理,拆迁补偿,法律责任和附则。在哈尔滨市区城市房屋被拆迁了的情况下,政府部门可以根据情况,或者是以货币进行补偿,也或者是以房屋产权进行置换。被拆迁人在依法获得了补偿之后,应该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哈尔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结合哈尔滨市实际,对房屋征收组织和原则、征收计划和决定、征收补偿和评估、征收实施和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 《办法》明确指出,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结构、用途、建筑面积以及家庭成员状况、住房保障资格、房屋使用情况等事项组织调查登记。属非住宅房屋的还应当对单位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在岗职工、经济效益、征收安置意向等事项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对调查登记予以配合。房屋权属、用途、建筑面积等调查结果应当在征收范围内公布。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 《办法》规定,征收通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同时,区政府要组织城乡建设、城乡规划等部门对未经房屋登记的建筑进行认定,认定是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并依法拆除。 按照规定,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区房屋征收部门提请区政府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认可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并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由区政府依法履行催告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哈尔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第十八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补偿实行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被征收人可以自行选择。 住宅房屋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包括搬家费和电视、电话、互联网接入迁移费、煤气建设安装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非住宅房屋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包括电视、电话、互联网接入迁移费以及机器、材料、煤气、动力电、生产用水等设施设备的搬迁、拆装费和无法恢复使用设备的残值、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因素。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