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省级文明单位奖金发放规定 |
释义 | 省级文明单位奖励标准,各地有所不同。 以河南省为例: 1、省直和市直单位精神文明奖从2013年1月1日起,将国家级和省级文明单位奖励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和600元; 2、市级和县级文明单位奖按每人每月300元和200元发放。 申报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方针,形成一套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的完整思路、组织体系、工作格局和有效形式。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形成合力,讲政治、风气正,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2、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制健全。建立健全党政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体系;实行分级管理、分类指导、责权明确的目标责任制;建立两个文明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考核、统一奖惩的激励约束机制,创建工作制度化、经常化、成效显著。 3、机关作风建设好。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切实做到“态度好、服务好、廉政好”,形成人人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的良好氛围。 法律依据: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是人民群众移风易俗、改造社会、建设美好生活的伟大创造,是群众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实践,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重要载体,是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任务有机结合落实到基层的有效途径,是新时期党的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方式,是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公民素质和生活质量的有力手段。 第二条 “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文明单位”是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活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能够在全国发挥示范作用的城市、村镇和单位的荣誉称号。 第三条 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为主要任务,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重在建设、注重实效、多办实事,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促进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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