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原因有哪些 |
释义 | 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原因有: 1、客体要件是生态环境的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自然生态环境破坏突出表现在自然资源的破坏上。主要包括5个方面: 1、森林资源的枯竭; 2、草原面积锐减,草场质量下降; 3、水土流失。我国是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 4、土壤退化。土壤退化指的是由于植被破坏后,在干旱和多风的条件下,出现风沙移动,在土地表层形成沙层的现象,是属土地资源破坏。我国是土壤退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5、生物种类和资源减少。我国野生动植物种类丰富,其中不少属于稀有品种。由于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不断地受到人为的破坏,致使许多野生动植物的栖息生长环境遭到破坏,再加上乱捕滥猎,不仅表现在数量减少方面,而且质量也明显下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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