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合同到期了还能收物业费吗 |
释义 | 一、物业合同到期了还能收物业费吗 物业合同到期,但未被决议解除的,业主要交物业费,在物业服务合同期满时,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没有明确表示是否与原物业公司继续签订合同,未明确要求原物业公司退出,而物业公司仍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可以认为双方之间形成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未交房期间需要缴纳物业费吗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由此可以看出,物业合同中约定了在开发商交房时便开始计算物业费,那么业主应当履行合同义务,缴纳物业费,但由于该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一直未成功交房,此情形物业费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三、交房后没入住,物业费要不要缴? 购房者在购买的新房未入住的,物业费也是要交纳的。2,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3,业主在购房后虽为入住,但物业已经在履行其服务业务了,从开发商通知交房当天开始物业就要对小区的绿化、卫生、安保等方面进行保障和工作了,业主有义务交纳相应的物业费的,但可以跟物业公司申请在未居住期间物业费减半的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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