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印花税: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3、土地增值税: 4、企业所得税: 出售写字楼应按办公楼销售合同金额缴纳“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内资公司出售办公楼应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分别乘以规定的税(费)率计算缴纳城建税(7%(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5%(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或1%(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教育费附加(3%)和地方教育附加(1%)。 写字楼买卖的具体流程如下: 1、买方、中介公司、卖方三方签订房产转让合约,收取买方诚意金; 2、产权经查档无误后中介公司将买方的担保金转交卖方; 3、买方将楼款存入中介公司代管账户,卖方开出收据给买方,中介公司开出楼款存入代管证明给卖方; 4、买方提供购买人身份证明,如委托,需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5、卖方提供身份证明,房地产证,国土分局征收科开具的付清当年土地使用费证明; 6、买卖双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涉外交易需要公证; 7、买卖双方到上海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递交文件及房地产权转让登记申请表; 8、交易中心查档、初审、复审、核准,同意申请,登记楼款,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9、缴纳税费,出新房地产证,买方凭税票及回执领取,开楼款发票; 10、中介公司转付全部楼款到卖方账户; 11、卖方付清物业管理、水电、空调等费用,提交管理处费用交清证明,交接物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