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对于山东省中考改革,省教育厅的意见是非常明确的,只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完全等级制录取,另一种是语数英分数+其他科目等级制录取。青岛市需要结合我市实际,将上级政策落实好。市教育局根据国家和省文件要求,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实施方案,方案制定期间,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校长教师及家长学生等各方面意见建议,征求了各区市意见,运用近三年中考招生数据进行了模拟验证,委托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进行了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通过了市政府法制办合法合规性审查。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深改组会议研究通过,经市政府同意正式印发。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3.改革招生录取办法。进一步扩大综合改革试点,各省(区、市)要选择有条件的地市学习借鉴一些地区改革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 试点地区要改革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选择部分科目作为录取计分科目,除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外,根据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的原则,确定其他具体科目及数量,防止群体性偏科和加重学生负担。要将体育科目纳入录取计分科目,科学确定考试分值或等级要求,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有条件的试点地区,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门科目合格的前提下,也可以给予学生一定的自主选择录取计分科目的机会,发挥学科优势,促进学生发展兴趣爱好。试点地区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基本要求,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订具体的使用办法,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综合改革试点从2017年之后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试点之外的其他地区,可以继续按照现行的招生录取方式进行招生。 各省(区、市)要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基础。积极创造条件,使有意愿的初中毕业生都能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 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招生名额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