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村房屋赠与的条件是: 1、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等; 2、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