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报案后受理和立案是一回事吗 1、报案后受理和立案不是一回事。一般情况下,报警时警察会先受理并给予报案人《报警回执》;受理后经审认为符合条件立案的,给于7个工作日内给予《立案通知书》,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会给予口头回复或直接出具《不予立案告知书》。案件受理是整个案件办理过程的第一步,只有受理后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才能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则不予受理,并且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立案追诉 1、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2、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 3、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的; 4、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数量较大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