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产房买卖 -房屋买卖 |
释义 | 法律分析: 军产房一般是指在军队使用的土地上开发建设所有权归军队所有的房屋,一般情况下军产房是军队享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所以军产房是不属于私人的。 法律依据: 《军队现有住房出售管理办法》 第四条 出售军队现有住房,必须经军区级单位审查并报总后勤部批准,由售房单位组织实施。综合上述军队房地产管理规定,军产房的产权单位是总后勤部,军队产权房屋向地方转让,必须取得总后勤部的审批,否则无权转让,转让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出卖房屋的永久使用权其本质是租赁权的无限期转让,这与民法典中关于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相违背,是无效的,不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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