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向当地扶贫部门要求申领扶贫手册或开具证明文件。大学生免学费,资助标准按其在读期间实缴学费金额确定,省财政每生每年最高补助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校从提取的事业收入中列支。建档立卡学费减免,按实际缴纳学费确定,所需资金由高校从生均拨款、事业收入等经费中统筹安排解决。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通知》 第二条 千方百计增加扶贫开发投入。国务院决定,1998年新增扶贫资金30亿元,全年中央扶贫资金总量达183亿元,是历史上最高水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中央的要求,认真落实配套资金。各级政府应当动员地方财力、集体和群众及社会各界增加扶贫开发投入(包括劳务),加大扶贫投入的力度。 第三条 加快1998年各项扶贫资金的拨付进度。原有扶贫资金务必在6月底以前全部下达到县,并尽快落实到贫困乡、村、户;新增扶贫资金务必在7月份下达到县,并抓紧落实到贫困乡、村、户。同时,要切实管好用好各项扶贫资金,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按期严格审计。凡转移、挪用、拖欠、挤占扶贫资金的,必须如数追回,并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凡贪污扶贫资金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