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有限责任公司属于私法人,其成立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实体要件和程序要件。 2、公司成立的实体要件主要包括:有公司名称(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股东人数在50人以下、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取消了此前的最低注册资本)、有公司章程、公司住所。 3、公司成立的程序要件,是指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我国的公司登记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第一款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第一款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