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快到试用期了,公司说我不合适 |
释义 |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如无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录用条件,解雇属违法。若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公司应履行;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公司应赔偿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2倍,即工资外再加一个月赔偿金。 法律分析 劳动者在试用期,老板说我觉得你不合适的,用人单位应当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用人单位拿不出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就是公司违法解除合同,此时,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公司应当履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公司应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2倍作为赔偿,即:在劳动者工作不满3个月时,除给劳动者应得的实际工资外,还应给劳动者一个月的赔偿金。 拓展延伸 试用期结束后,公司对我的表现有何评价? 在试用期结束后,公司对您的表现进行评价是非常重要的。根据您的工作表现和表现出的技能,公司可能会给出以下几种评价: 1.优秀表现:如果您在试用期内展现出出色的工作能力、良好的沟通技巧和积极的工作态度,公司可能会给出优秀的评价,并考虑将您留用。 2.符合要求:如果您在试用期内达到了公司设定的工作要求,并且表现稳定,公司可能会给出符合要求的评价,并决定继续雇佣您。 3.有待改进:如果在试用期内您的工作表现有一些不足之处,但仍有潜力提升,公司可能会给出有待改进的评价,并提供一些建议和指导,帮助您进一步发展。 4.不合适:如果您在试用期内未能达到公司的期望,或者不适应公司的文化和工作环境,公司可能会给出不合适的评价,并选择不继续雇佣您。 无论公司给出何种评价,都应该以积极的态度接受,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适应性。 结语 在试用期结束后,公司对您的表现进行评价是非常重要的。根据您的工作表现和表现出的技能,公司可能会给出不同的评价。无论公司给出何种评价,都应该以积极的态度接受,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适应性。如果公司无法证明您在试用期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公司解除合同是违法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公司应当履行;如果您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公司应该支付您经济补偿金的2倍作为赔偿,即在工作不满3个月时,除了应得的实际工资外,还应给予一个月的赔偿金。请在工作中保持积极态度,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以获得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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