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从深圳搬到惠州,深圳公司不注销怎么办 |
释义 | 公司从深圳搬到惠州,深圳公司不注销进入黑名单后,法人和股东都会收到影响,比如不能再成立新的公司,不能再担任其他公司的法人、股东、监事等等,并且被吊销公司的法人和股东出国都会收到一定的影响。 公司不经营不注销产生的后果如下: 1、公司方面:公司会每年被税务局罚款2000至1万元;被列入工商、税务异常名单,营业执照被吊销; 2、法人行为受限: (1)法人代表不能贷款买房; (2)法人代表不能办移民; (3)法人代表不能领养老保险; (4)有欠税,企业法人代表会被阻止出境;搭不了飞机和高铁; (5)在全国范围3年内都不得申请或担任其他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终身进入工商系统黑名单,不得再兼任其他公司法人代表还要被列入“黑名单”不能设立新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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