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 |
释义 | 盈余公积提取比例是百分之十。其实企业的盈余公积金可以间接判断一个企业的发展状况,盈余公积金对于一个企业的发展的是至关重要的,只要留有盈余公积金企业就会有发展的空间,同时作为企业股东也会获得较高的红利。 一、公积金提取条件为: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屋的; 2、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3、完全丧失劳动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二、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材料为: 1、单位开具并加盖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本人办理:; 3、代理人办理; 4、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还须提供婚姻证件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户口薄; 5、提取产权共有人公积金:还须提供共有产权登记分割表等。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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