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参保人员在省市内进行异地购药的,可以使用医保卡来结算,但跨省市在药店买药的,由于目前还尚未实现医保卡统一划扣,很多地方都是无法直接购药。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