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当事人和解有助于贯彻宽严相济的形势政策,促进社会秩序的修复与和谐,但不是所有公诉案件都适合刑事和解。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过失犯罪案件,才可以适用刑事和解。故意伤害案件的审判阶段,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取被害人谅解,双方当事人是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