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民在没有法律依据下得到的钱财财物,都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而导致受损失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不当利益。拾取到他人钱财物品属于不当得利,失主有权利追偿。钱财价值达到一定数额,就构成了侵占罪。恶意占有遗失物,或者将别人代理保存的财物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并且拒不退还,涉嫌构成侵占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综上所述,捡到钱包不还是属于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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