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个人没有义务去证明自己有罪或无罪,公诉案件的举证责任在公诉方,也就是检察机关;自诉案件的举证责任在提起自诉的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依法收集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的证据时,不能够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