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深圳坪山区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正式设立审批办理手续
释义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龙岗分厅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
    2.受理
    后台工作人员2个工作日内核验申请材料。材料符合法定条件的,受理并出具电子《受理回执》;材料不全的,告知本人,出具电子《材料补正告知书》;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告知本人不予受理,出具电子《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
    审批人员审核材料,4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有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的组织专家开展专家评审(不计入时限),对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的,报局领导讨论决定。
    4.决定并送达
    决定人员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16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制作结果文书并告知申请人领取结果文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在区行政服务大厅取号,通过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窗口于2个工作日内核验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的,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材料补正告知书》;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
    区教育局4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实地)审查,对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的,审查人提出审查意见,报局领导讨论决定。
    4.决定并送达
    决定人员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16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送达。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4 12:5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