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车辆年检在哪里年检 1、车辆年检的,能去车辆管理所,也能去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 对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需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规定向入境地或者始发地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 第五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使用统一的号牌管理信息系统制作、发放、收回、销毁机动车号牌和临时行驶车号牌。 第五十二条 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 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二、车辆年检需要带什么材料 车辆年检需要带以下材料: 1、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2、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3、行驶证;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 5、自修车辆或修理厂承修的车辆需在查验表上盖章; 6、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7、轻型汽油车的需提供采用稳态工况法检测的尾气检测合格报告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