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资本的三原则 |
释义 | 1.资本确定原则 是指公司设立时应在章程中载明的公司资本总额,并由发起人认足或募足。 公司资本确定下来以后,根据实现方式不同,可以把公司的资本制度划分为:法定资本制度、授权资本制度和折中资本制度。 在资本制度上,《公司法》当中,不同类型的公司有所差异: 有限责任公司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是一次发行,全部认足,但是可以分期缴纳;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实行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度。 2.资本维持原则 又称资本充实原则,是指公司在其存续过程中,应当经常保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如不许抽逃出资(公司法36条),不许折价发行股份(公司法128条),在没有弥补亏损之前不能够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法167条)等。 3.资本不变原则 是指公司资本总额一旦确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变动。 一、我国公司设立方式 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中国公司法第77条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便。 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中国公司法第77条第3款规定: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所以,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不发行股票而只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这种方式只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方式。由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模较大,涉及众多投资者的利益,故各国公司法均对其设立程序严格限制。如为防止发起人完全凭借他人资本设立公司,损害一般投资者的利益,各国大都规定了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占的比例。中国的规定比例是35%。 二、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区别 (一)注册资本的概念 注册资本也叫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注册资本是公司在设立时筹集的、由章程载明的、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是股东认缴或认购的出资额。 (二)实收资本的概念 实收资本是公司成立时实际收到的股东的出资总额,是公司现实拥有的资本。由于公司认购股份以后,可以一次全部缴清,也可以分期缴纳,所以实收资本在某段时间内可能小于注册资本,但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最终是应当一致的。 (三)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区别 注册资本指企业成立时或者追加投资时,标明的投资意愿,也就是说要投资多少,但是由于注册资本可能不是一次到位,所以注册资本并不一定是已经全部收到了,对于注册资本中已经收到的部分,称为实收资本。他们的关系就是实收资本+未收资本=注册资本 (四)《公司法》注册资本的规定 《公司法》修改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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