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你首先和中介签署房屋租赁补充协议度,约定修改承租人。注意,仅仅是修改承租人,不是终止协议,提前终止协议要 承担违约金 的。 2、和中介结算费用,包括已经承租期间的租金、水电费等等。 3、由知你、第三方和中介签署三方补充协议,约定将承租人由你的名字变更为你同事的名字。并约定自变更之日期,房租、水电费等等由你同事支付。你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4、变更你租房时的押金道条,将押金付款人变更为你同事的名字。同时让第三方把押金交给你。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